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历城第二中学(历城第二中学参照2010年对市区招生计划相应比例进行测算)将计划内统招部分的10%用于招收初中推荐生,济南外国语学校将招生计划的20%用于招收初中推荐生。
各试点学校的推荐生招生计划的50%按照“定向分配,差额录取”方式分配给“2011至2012年度济南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其余50%的推荐生招生计划面向市区,凡是综合素质评价优异、符合推荐资格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及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历城双语实验学校、济钢鲍山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孙村中学初中优秀毕业生,经毕业学校推荐和招生学校审核考查同意后可免试升入招生学校。
本报记者 徐洁 戚淑军 实习生 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