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张娜
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由于绿化带都开垦成了菜园子,没处养花,他们小区一楼的一些居民,索性就在自家门口挖建了“花窖”。“花窖”紧贴楼房,就像地下室,给居民楼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业主自述>>
绿化带被用完养花只好打地下的主意
在四眼桥街道某小区里,记者找到了市民所说的一楼业主构建的“花窖”。这些“花窖”一般都建在一楼住户通向绿化带的楼门口,紧贴着楼房,地下深约两米,地面上约半米高,上面全用透明玻璃封顶。在这个小区里,像这样的花窖,几乎每栋楼下面都有一个。
“楼门口的绿化带已经被我改成了菜园子,想再种点花,已经没有多余的空地了,只好挖了这个花窖。”一楼花窖的主人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是这个小区里,最早建花窖的,他们这个小区的花窖挖了大都一年多了。“一楼住的都是些老人,大家在家呆着,都没什么事,平时就喜欢种点菜、养点花。后来菜越种越多,绿化带很快就被‘开采’完了,想种花就得打地下的主意。”
当记者问张先生挖这么深的花窖,会不会影响居民楼的安全时,张先生说:“绿化带的土松,这么大一个花窖很容易就能挖出来。我现在拿砖从里面砌上,还帮他们加固地基了。”
物业诉苦>>
没有执法权只能做些协调工作
对于一楼业主纷纷挖花窖的行为,住在楼上的居民深表担忧。“如果一楼所有住户都挖花窖,那居民楼将存在多大的安全隐患啊!”一位居民这样说。
为此,记者走访了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一位姓孙的负责人说,这些花窖已经挖了一年多了,确实也引起了楼上楼下业主的纠纷,协调工作,他们一直在做。
“业主私自改变绿化带用途,改建地下花窖,虽然是违法的,可我们毕竟是服务性单位,并没有执法权,我们能做的,只是劝阻一楼业主这样做。可是业主不听,我们也没有办法,只好再去找楼上的住户,做些协调工作。”
至于安全隐患,该负责人表示,一楼业主挖地下花窖的时候,他们派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去监工,“只要发现挖到地基的情况,我们都马上阻止。”
律师说法>>
这种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利
对此,记者咨询了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的于建伟律师。于建伟认为,小区内的绿地原则上是全体业主共有的,需要大家共同珍惜和爱护。一楼业主擅自进行的挖“花窖”行为,已经侵犯了小区其他业主民的权利,同时也违反了《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共用部分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不得有侵占、损坏楼道、绿地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发现有此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如果物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或责令限期改正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逾期未改正,则处以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给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