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4月13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朱珊珊) 有市民向市长公开电话反映,想把户口迁回原籍,却因劳动部门不给开具无业证明而无法办理回迁手续。
4月13日上午,记者见到了一直忙着为弟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李刚峰。李刚峰的弟弟李大鹏户口在济宁市中区,属于集体户口。2010年,没有工作的他回到青岛莱西市定居,并打算把户口迁到莱西市后结婚。经咨询莱西市当地派出所得知,迁移户口需要无业证明、户籍证明等材料。在2011年3月份,李大鹏赶回济宁办理户口迁移的相关材料。但在济宁市中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无业证明时,却被告知因没有相关的规定,不能为其出具无业证明。莱西当地派出所则坚持必须有无业证明才能办理户口迁移。李大鹏只好又来到济宁,但来回跑了两趟,至今仍没有获得无业证明的材料。无奈之下,他只能委托在济宁的哥哥李刚峰办理,但李刚峰告诉记者,他跑了两趟,至今也没有拿到这份证明。
办理户口迁移为何需要无业证明?记者咨询了济宁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该处一位负责人表示,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常住户口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户口空挂在城镇且无住房、无生活来源的,只要其本人实际居住在农村且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生活来源的,可根据本人申请或相关证明,准予其将户口迁回原籍。根据此规定,公安部门要求无生活来源、申请迁回原籍的人员需要出具无业证明,而无业证明又需户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出具。
济宁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迁移户口来人社局要求开具无业证明的人不在少数,但因该局并没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户籍迁移需要人社部门开具“无业证明”的文件或通知,故不能开具无业证明等材料。但是,不断有人要求开具此类证明,他们也希望能够有相关的文件或通知,明确规定该局有开具此类证明的职责,以解决一些市民户口回迁这一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