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3日讯(记者 张金东) 12日,齐河的陈先生向本报反映,去年有朋友请他作担保,借了20万的高利贷,如今却消失得无影无踪。为还债陈先生不得不四处筹钱,生意难以为继,门店也无奈转让。
2010年8月,曹某找到陈先生,请求为他担保借一笔高利贷。想到多年的交情,陈先生答应了他的担保请求。在陈先生出示的首期借款凭证上,记者看到注明的借款期限是2010年8月9日至8月17日,利息按天计算,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在陈先生的担保下,曹某拿到近3万元借款。后来,曹某又在陈先生的担保下,连续借了几次高利贷,总数达到了20万。
“怎么也不会想到,他后来不见影了。”2011年以后,曹某在陈先生的担保下,借了20多万,加上从其他几个朋友同事手中担保借来的高利贷,总数将近50万。
据陈先生回忆,从2月份开始,债权人找上门,告知曹某已经“失踪”,要求陈先生还款,他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很快,债权人的讨债行为开始影响到他的生意。“他们每天到我店里来,搞得生意都没法做。”无奈之下,陈先生以低于行情的价格将店铺转让给了别人。
根据陈先生提供的曹某的手机号,记者试着拨打过去,得到的回音是“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