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4月13日讯(记者 刘守善) 13日,记者从市中区园林管理处获悉,该区将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园绿地、树木等向社会各单位、组织、个人,通过认建认养方式进行养护、管理,绿地认养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个人也可对单株绿化树木进行认养。
济宁市市中区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范围内的树木及绿化配套设施被列入了此次认建认养范围。市民可种植纪念林、纪念树,对绿地建设、改造、养护等。该区鼓励市民认建认养多块绿地、多棵树木,学校学生可以学校、班级等组织的名义参与,也能以个人名义参加活动。
绿地的认建认养面积一般不小于50平方米,原则上整块绿地不分割认养,认养城市绿化树木的单位和个人可对城市绿化树木进行单株认养。
个人出资超过100元,单位、团体出资超过1000元的城市绿地、树木认建认养实行合同管理。城市绿地、树木认养期限最低不少于2年,期满可以续签。认建认养城市绿地在500平方米以上或认建认养古树名木的,可以设置认建认养期限标志牌。认建认养绿地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可享绿地冠名权,并可在不影响景观效果的情况下用作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