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片 本报见习记者 李大鹏
奖励线索人李先生50元
13日,市民李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6610123反映,当天上午,芝罘区只楚路一处在建工地上一根铁管从天而降,在戳穿平房屋顶后又伤到了正在一家模具公司实习的女学生,导致其头皮挫裂伤口长达12厘米。目前伤者已无生命危险。
医院:伤者头皮挫裂,有短暂性遗忘
13日上午11点半左右,记者赶到伤者就医的烟台市康博医院。此时,伤者正在家属陪同下转往解放军107医院就诊。
据烟台市康博医院骨科岳医生告诉记者,11点15分,伤者是由两名女孩搀扶来到医院,当时头部出现大量鲜血,衣服上也溅有血迹,并一直喊疼。经检查,伤者头顶偏右有一L形头皮挫裂,伤口长达12厘米。另外,伤者有短暂性遗忘,随后医生对伤者头部进行了大约10针的缝合。
记者跟随伤者来到解放军107医院,受伤女孩一直不愿说话,记者通过伤者母亲了解到,伤者姓张,是中国农业大学烟台校区的一名在校学生,今年19岁,现在在这家模具公司实习。“没想到刚到这家公司半个月,就出了这样的事情。”伤者母亲说。
伤者同事:长3米左右的铁管穿过屋顶砸向伤者
据伤者小张所在实习单位的同事回忆,13日中午11点左右,小张坐在公司屋里的靠窗位置,当时大家都在工作,突然听到房顶一声巨响,接着惨剧便发生了。“一条长3米左右的铁管穿过屋顶顶棚,砸在小张头部。当场血流不止,头皮被划破,还扯掉了很多头发。屋里两个小姑娘都被吓哭了。”于是,众人赶紧把伤者送到了烟台市康博医院。
模具公司负责人赵经理闻讯而来,赶到康博医院先行垫付了医药费。后来女孩亲人赶到医院,又将伤者转院到了解放军107医院。施工方随后也赶到医院,伤者母亲说施工方已经口头答应负责伤者的全部医疗费用。
部门回应:出事工地属于违法施工
据记者了解,该模具公司的厂房是租赁的,房东是刘向意。刘向意向记者展示了一份烟台市规划局芝罘区分局向烟台新桥集团有限公司下达的书面通知。
函中写到:“2009年10月21日,贵公司在没有拆迁该平房及办理规划验线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7#商住楼,严重影响城市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等相关规定,我局已对贵公司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了查处,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贵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虽经我局执法人员多次现场制止,但贵公司仍我行我素拒不执行。近期,又采取夜间突击等手段强行施工,严重影响了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实施刚性。”
13日下午,记者跟随房东刘向意来到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察一科的周科长听取了刘向意的反映后做出了答复:首要任务是做好伤者的善后工作,其次责令施工方单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至于施工方对刘向意房屋造成的财产损失,由刘向意本人与施工方协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