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4日讯(记者 牟张涛) 电子广告牌价格低廉,并且在晚上能发挥“宣传招牌”作用,深受商户喜爱。而这种乱闪的电子广告牌也让沿街住户难以入眠。
13日,家住解放北路某小区的赵女士告诉记者,每到晚上自己就很犯愁,“我们家住的是沿街楼,对面有一些商店悬挂的电子广告牌闪个不停,有时候一晚上都睡不着觉。”
13日晚9时许,记者走访市区多条街道,发现很多商家都悬挂着或大或小面积的广告牌,大部分都是闪烁的。“晚上招牌看不清,就靠这个电子广告牌招揽顾客呢。”东地路一小饭店负责人说。 记者采访中还了解到,一些车主尤其是出租车司机对这些电子广告牌也很反感,“一些街道晚上没有路灯,店铺的电子广告牌帮倒忙,反光影响开车视线。”出租车司机张先生说。
对此,记者也采访了德州市工商局商广科,一朱姓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商铺门前的电子广告牌写的是本店的名字以及本店的经营范围,这不属于户外广告,而如果宣传的是其他内容,则属于户外广告。虽然一些商铺的电子广告牌不属于户外广告,但为了不影响他人,还是应该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