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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乡“申总”的江湖路
金乡“8·25”黑社会性质专案侦破纪实
  • 2011年04月15日 作者:
  • 【PDF版】

    公判大会现场一角。

    文/片 本报记者 岳茵茵 本报通讯员 孙灵坤 韩梅 

    2011年3月24日,金乡县在体育广场举行公判大会,“主角”就是当地赫赫有名的申进才犯罪团伙。申进才和他苦心打造的申达公司在法律面前轰然倒地。 

    申进才和其团伙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侵蚀并逐步垄断了当地的客运和出租行业,疯狂地向车主收取“管理费”,6年间非法所得1000多万元。申进才从普通农民到金乡交通局客运所的临时工再到金乡所谓的“江湖老大”……走出了怎样的轨迹?

    “申总”的江湖

    金乡,因大蒜而闻名的县城,在“打黑除恶”“平安建设”中正书写着怎样的故事。

    4月的春风吹过蒜都金乡的每一个角落,阳光洒向大街小巷。斑马线两头,行人用手搭在额头上遮挡着太阳,等待信号灯。 

    10日中午,出租车司机李师傅一边哼着小曲,一边用手指和着节拍敲打着方向盘,回忆起两年前的出租客运市场,李师傅摇着头说:“夏天街上净是些流氓痞子,光着膀子,露着文身,脖子戴着金链子,一到晚上我们就不敢出车。车主除了向出租公司交高额的管理费,还要强制缴纳保险费,经常因种种理由被‘稽查队’罚款。”

    感同身受的还有公交车王师傅,王师傅车内“金乡县客运出租有限公司”标志贴放在副驾驶前最显眼的位置上。而在两年前,这里还贴着“申达出租车代理服务中心”的标志。“改朝换代了!金乡的客运业不再是‘申总’一统天下了!”李师傅说。 

    申总名叫申进才,38岁,金乡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原金乡县申达出租车代理服务中心经理,申达联运有限公司经理,申达联运汽车站负责人,人称“申总”。 

    在金乡,“申总”的名字响得很,提起他,“恶霸”、“黑社会”是老百姓首先想到的词汇。“有钱,有势,有打手。没人敢惹。谁不怕他。”金乡市民李培(化名)说。

    自2003年至2009年6年间,“申总”带领手下“弟兄们”在金乡利用各种手段,非法获利1000多万元。 

    2009年8月24日,“申总”被金乡县公安局局长李庆春设局“请进”公安局,再也没有出来。

    “申总”发迹史

    在“8·24”专案资料室里,案卷材料达65卷。金乡县法院关于本案的判决书长达138页。参与办案的民警说,侦破“8·24”专案历时一年多,审讯长达80多天。

    是什么样的经历在“申总”身上演绎着这么多故事?

    申进才,1973年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兄妹六人,排行老五,小学文化。 

    1995年夏,22岁的申进才因琐事与人发生争执,将对方头部砸成重伤,多次治疗无效后跳楼身亡。法院判申进才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社会开始流传着“申进才砸死人”的说法。

    1995年,金乡县客运市场混乱,交通局的某位领导“突发奇想”,招聘社会上有点“名气”的申进才当临时工,协助客运管理所收费。曾有位车主不愿交费,被申进才打成轻伤,此后便没人敢拖欠费用。 

    申进才开始发迹是在1997年。在管理所干了两年,申进才在塑料厂旁边租了一处院子当停车场,向30辆农用客车车主收取管理费。后申进才先后成立了申达出租车代理服务中心、申达联运责任有限公司和申达联运汽车站三个公司,并招揽社会闲杂人员入伙管理。申进才先后招来靳燕做后勤主管,分管公司财务;郝敬才负责车站管理;寻海涛因有犯罪前科,被申进才录用为“稽查队队长”;招揽张新海、苏君等作为打手。

    人大代表“申总”

    为了“生意”,申进才先后向时任金乡县交通局局长的李宗领(已另案处理)行贿28万元,还送给他一只藏獒犬。申达公司成立后,交通局出租车管理所就不再管出租车了,一是因为申进才的打手们个个满身横肉,谁也不敢招惹。“交通局一把手点头,谁也挡不住。”一位出租车师傅无奈地说。

    “申总”的势力逐渐在金乡县城蔓延。全县300余辆出租车、108辆“村村通”公交车、33辆城市公交、51辆区间车全部归他管理,每月每辆车要向申达公司缴纳100-500元管理费,“申总”还强制让车主入保险,从中吃回扣。

    2007年,申进才出资10万元通过辖区派出所购买了一辆依维柯警车。不久,寻海涛等人便开着警车上路查出租车司机的各种证件,车主敢怒不敢言。回忆两年前的事,出租车司机周师傅说:“申达公司每月给车主开一次会,全场鸦雀无声。”

    申进才经常让车主缴纳一些“无厘头”的费用。“罚钱总是有理由的,不拿钱总是没理由的。”一位曾是出租车司机的师傅说,有的车主为了逃脱他的管理,低价卖了车,转了行。

    有钱有势的“申总”对眼前的现状并不满意,开始追求政治光环。“5·12”汶川地震,申进才组织申达公司的员工为灾区捐款,“申总”也曾为当地体育局、慈善部门慷慨解囊。

    2007年,申进才当选为金乡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曾投他选票的一位代表在审判“8·24”一案时证言,“县里某领导给我打电话说,推荐一下申进才”事后,这位代表收了两条苏烟和一包茶叶。 

    申进才当选人大代表后,更加猖狂地“以商养黑”、“以黑护商”,变本加厉地榨取车主的血汗钱。至案发时,申进才的非法所得达1000余万元。

    “申总”落网

    2009年5月份,原金乡县交通局局长李宗领因受贿100多万元被“双规”。

    李宗领出事后一个月,申进才也不知去向。金乡警方静观事变,一月后,申进才返回金乡。现任金乡县公安局局长李庆春秘密地布下一个局,以给全局警车安装GPS定位系统为由请“申总”来公安局作指导,约其8月24日在公安局会议室做现场示范。 

    8月24日当天,“申总”带着一个手下走进了公安局会议室,此时的申进才怎么也没想到的,自己从此再也没有出来。 

    与此同时,20多名办案民警将申达公司骨干成员一举抓获。还在会议室做现场示范的申进才接到手下电话,顿时惊慌失色,两名民警拍拍申进才的肩膀说,“有点情况找你了解一下”。金乡警方当场以强迫车主缴纳保险金为由,以强迫交易罪将申进才刑事拘留。 

    在长达80余天的审讯后,警方于2010年4月27日向金乡县检察院移交起诉意见。检方以申进才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行贿罪向金乡县法院提起公诉,与本案相关的寻海涛、靳燕等人也被绳之于法。为开脱罪名,申进才等人花重金在北京一知名律师所请了位律师出庭为其辩护。 

    2010年12月1日,金乡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2011年3月24日,金乡县法院在体育广场对该案公开宣判,一审判决检方指控申进才各项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寻海涛、靳燕等人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8个月至10年不等,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与本案相关的李宗领(另案处理)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一名派出所所长也因滥用职权被立案处理。 

    一审宣判后,申进才等人认为自己做的都是正当生意,并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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