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4月17日讯 (记者王颜 通讯员 赵为民)17日,记者从泰安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为彻底解决建筑工地违章作业及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车辆无序运行、抛撒乱倒严重、污染环境、危害公共安全等一系列问题,泰安多部门联合对泰城建筑垃圾管理秩序整治、规范。
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此外,泰城城区各建筑工地要按照规定设置围挡,对车辆进出道路进行硬化,需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核准手续。建筑垃圾运输之前,需将运输路线、时间报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办公室批准。
泰城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企业化运作,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个人不得经营。由泰安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办公室核准颁发《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运输车辆随车携带,统一外观标志,才可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各建设施工单位须在工地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冲洗不干净、带土带泥不准驶出施工现场。建筑、施工和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未对车辆进出道路硬化、运输建筑垃圾车辆未采取覆盖、密闭措施,造成泄漏或者遗撒,以及乱堆、乱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对建设、施工、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分别予以处罚。
此次整治设立举报电话:8538315,面向社会公开,处理市民投诉举报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