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7日讯 (记者 周广聪)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违反规定提高药品价格和诊疗费用参与新农合报销将被严查。记者17日获悉,为维护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合法权益,《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和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要健全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新农合制度。对于违反规定变更新农合补偿比例,未按照规定拨付新农合补助资金,截留、挪用、骗取或者授意他人骗取新农合资金等行为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将由主管部门或检察机关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主管部门将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执行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和诊疗项目或者未履行告知义务,未按照入院或者出院标准收治患者,违反规定提高药品价格和诊疗费用参与新农合报销等行为进行严查。
《办法》同时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反新农合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投诉、检举、控告的权利。受理部门、机构,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于60日内告知;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移交相关部门,并告知投诉、检举、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