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道路交通安全法本周三审议,修正草案或规定:
醉驾将丢驾照 5年内禁重考
  • 2011年04月19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讯 据《法制晚报》报道,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草案明显加大了对醉驾的处罚力度,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拟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

    新修订的刑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为了与新修订的刑法进行对接,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将做相应的修改,因此对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如何惩罚,成为居民关注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的焦点。

    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做出的处罚规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专家表示,刑法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作出刑事处罚规定后,不需要再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实行拘留处罚,因此,应该删去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

    据悉,道路交通安全法本次修改或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直接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醉驾将被直接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将终生禁驾。

    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醉驾将丢驾照 5年内禁重考
酒驾处罚金拟涨至1000元起罚
国土部:部分地区小产权房抬头
严禁厂家店员兜售旧家电
未成年人偶尔盗窃可不作犯罪处理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