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市民林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600000,她说她是德州某事业单位员工,由于工作调动需要去省内其他城市,想了解一下养老、医疗保险如何转移?
根据德劳社[2008]112号文件的规定,“参保人员在本省参保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只转移个人账户记载情况,不转移基金。”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说,调往本省外市地人员,本人先与调往地社保机构联系,由调往地社保机构发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函”,调出地社保机构接到后,再进行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医疗保险由于实行属地化管理,由调出地出具医疗保险关系参保证明。
本报记者 徐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