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9日热线消息(记者 左肖)4月19日,本报刊发《两个路段两次违章只隔32秒》报道后,不少读者拨打本报电话,对此事发表看法。
19日上午,时先生再次来到罗庄交警大队违章处理办公室,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合理解释。18日值班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当时给时先生解释的只是可能原因,不能肯定抓拍不准确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时先生认为,设置流动抓拍设备不应该太密集,而且抓拍设备应该每个都有独立编号并且设置统一的时间。
看了本报19日的报道后,不少读者打来电话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李先生表示,如果流动抓拍器时间不统一,每台机器有自己的时间,就很难准确记录违章时间。每台机器编号都一样,感觉也会影响抓拍的客观性。
“我认为抓拍机器应该设置统一的时间,每台机器也应该有自己独立的编号,便于区分是哪台机器抓拍的,这样才更科学。”李先生说。
从事医护工作的胡女士认为,流动抓拍没有限速警示牌提示,造成限速不明确,警车停放位置不明确等等,违章的确是司机不对,但是这“静悄悄”地拍摄让人感觉不舒服。如果在第一次违章的时候,有人来警告或提醒一下,也许就不会出现第二次、第三次被拍了。
从事律师的杨先生表示,这种执法方式尽管能起作用,但从长远看却极其有害。在公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抓拍,不符合执法透明的要求,更不符合“依法取证”的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