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9日讯(记者赵磊 通讯员 徐田标)在潍城区一家歌厅内,三个小伙因点歌发生争执后,双方大打出手,并互有受伤。14日下午,三人均因殴打他人,被潍城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
4月13日20时许,23岁的陈某和两名朋友来到了城区某歌厅内准备唱歌。但是歌厅人满。
落座后,他和朋友一边聊天一边喝茶。喝完一杯茶后,陈某见旁边四人唱兴很浓,就走到对方面前问能不能轮流唱唱。对方的小汪和小任拒绝,表示没有商量的余地。
陈某随即找到服务员,让服务给自己点上一首歌,他还要求服务员接着就给自己放上。对方的小任唱完一首歌后,将话筒递给了小汪。小汪接过话筒后却发现屏幕上不是自己点的歌。他正要找服务员时,陈某已经唱开了。小汪一下把陈某拿在手中的话筒夺了下来,双方便大打出手。
后来,小汪和小任“无心恋战”,先行撤出了歌厅。14日下午,陈某及小汪、小任因殴打他人,被潍城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