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吕增霞 见习记者 嵇磊 本报通讯员 康延强 方爱红
一个仅有初中文化水平的淄博男子王某,通过多年的“打拼”,成为了一名自称拥有资产超过2亿元的集团老板。2008年,为了偿还银行巨额贷款,王某通过朋友,以日息千分之五的高利息,从东营某公司老板李先生处借走1300万元。到了还款日期,李先生却发现王某的集团已人去楼空。2008年11月份,李先生向东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了警。
经调查,民警发现王某的集团近几年都是负利润,为了周转资金,他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从银行或个人手中借款后归还其他银行或个人的欠款,而李先生的1300万元则被用于偿还借款和个人周转。
银行贷款到期 高息借来巨款
2008年4月前后,淄博某集团老板王某2500万元的贷款就要到期了,而他只有500万的资金,于是找了朋友进行商议。经朋友介绍,王某决定向东营某公司老板李先生借钱。
王某称自己是香港某公司和山东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集团旗下有11个子公司,总资产有2亿多元,还提供了一份集团在东营某公司投资明细表,从表上看总资产7000多万元,仅土地300亩就值1400万元。最后还拿出了借款的杀手锏,“借款的利息按日息千分之五支付!”并承诺如果不能还钱就把东营的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李先生。
李先生心动了,当日下午就决定借给王某1000多万元,并签订了500万元的借款合同,随后的几天内,李先生分4次将1300万元汇入了王某的账户。
借款合同到期 借款人失踪了
当合同到期时,李先生多次打电话催款。王某总以正在和其他企业谈投资项目,并且银行的贷款马上下来为由,拒绝偿还欠款。
多次催款后,2008年10月份,王某与李先生签订了一份虚假的东营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时,李先生发现该协议无法履行。原来,东营公司开始的股东是王某和他父亲,后王某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淄博某公司。当李先生再去山东某集团找王某时,发现该公司值钱的东西都被人晚上偷偷搬走了,并且职工有两个多月没见到王某了。
随后,李先生通过到国土资源局、房管局等部门查找,才知道王某的企业根本没有房产登记、土地登记。这时,李先生才知道受骗了。
拆了东墙补西墙 原来公司是空壳
东营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展开调查。经调查,民警发现王某的集团早已资不抵债,旗下4个子公司中两个是空壳,另外两个近几年也是负利润,每月还要偿还16万元左右的贷款利息,而集团的固定资产实际只有三百多万。
为了经营集团,王某绞尽脑汁。从2007年开始,集团的资金全靠周转,从银行或者个人手中借款后归还其他银行或个人的欠款,至今,公司还有很多债务没有还清。据了解,李先生公司的1300万元多被王某用于偿还银行和他人债务。
经过技术手段调查,历经11个月,2009年10月12日,东营市公安局民警在云南省丽江市将王某抓获。
经调查,王某今年48岁,淄博人,只有初中文化水平。在逃到云南后,隐姓埋名,承包了一个煤矿,准备再次“创业”。
2009年10月,王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刑事拘留。2010年12月17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王某犯合同诈骗罪和抽逃出资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由于王某对判决不服,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1年3月3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且此裁定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