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9日讯(通讯员 傅勇 记者 赵壁) 父亲不给精神病儿子支付抚养费,弟弟砍残亲哥哥不给赔偿金。19日清晨6点,青岛市市南法院法官兵分几路,对五名老赖强制执行,其中四人宁被拘留也不履行义务。
19日早上7点多,记者在青岛市市南法院负一楼羁押室里看到,四名被执行人被分别关在两个羁押室里,另一名被执行人在被带回法院的路上。其中一名头发花白的男子潘某因拒绝支付患精神病儿子的抚养费,被前妻告到法院。另一名中年男子辛某将亲哥哥砍成十级伤残后入狱,但是拒绝向哥哥支付赔偿金。
据办案法官介绍,潘某今年65岁,30年前,在青岛某精神病医院工作的他与家在外省的妻子离婚,4岁的儿子跟随妻子在外省生活,潘某每月支付5元、15元、50元的抚养费。2006年5月份,潘某的儿子在青岛某精神病院确诊患”精神分裂症”,因潘某多次拒绝支付儿子抚养费,被妻子多次起诉到法院,市南法院判决其每月支付500元的抚养费,但潘某拒绝执行,前妻无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市南法院执行法官告诉记者,他们了解到潘某是某精神病医院的退休员工,每月有工资3000余元,但是通过开户行没有查到他的工资卡,执行法官找到潘某家中时潘某不仅不履行支付义务,反而威胁办案法官。
另一名被执行人辛某因家庭琐事与哥哥发生争执,2009年哥哥前来家里探望老母亲时,辛某用菜刀将哥哥左手砍伤,法医鉴定为轻伤,而且达到了十级伤残。辛某因此被判入狱8个月,附带民事赔偿46000余元,出狱后辛某却一直不肯支付民事赔偿金。
19日下午,市南法院执行局高副局长告诉记者,19日共带回5名被执行人,除了其中1名拖欠银行贷款的被执行人向法院交上了20万元的执行款外,包括潘某和辛某在内的另外4名被执行人均被处以司法拘留15天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