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父亲拒付儿子抚养费 弟弟砍残哥哥不赔偿
四老赖宁被拘不“拔毛”
  • 2011年04月20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4月19日讯(通讯员 傅勇 记者 赵壁) 父亲不给精神病儿子支付抚养费,弟弟砍残亲哥哥不给赔偿金。19日清晨6点,青岛市市南法院法官兵分几路,对五名老赖强制执行,其中四人宁被拘留也不履行义务。

    19日早上7点多,记者在青岛市市南法院负一楼羁押室里看到,四名被执行人被分别关在两个羁押室里,另一名被执行人在被带回法院的路上。其中一名头发花白的男子潘某因拒绝支付患精神病儿子的抚养费,被前妻告到法院。另一名中年男子辛某将亲哥哥砍成十级伤残后入狱,但是拒绝向哥哥支付赔偿金。

    据办案法官介绍,潘某今年65岁,30年前,在青岛某精神病医院工作的他与家在外省的妻子离婚,4岁的儿子跟随妻子在外省生活,潘某每月支付5元、15元、50元的抚养费。2006年5月份,潘某的儿子在青岛某精神病院确诊患”精神分裂症”,因潘某多次拒绝支付儿子抚养费,被妻子多次起诉到法院,市南法院判决其每月支付500元的抚养费,但潘某拒绝执行,前妻无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市南法院执行法官告诉记者,他们了解到潘某是某精神病医院的退休员工,每月有工资3000余元,但是通过开户行没有查到他的工资卡,执行法官找到潘某家中时潘某不仅不履行支付义务,反而威胁办案法官。

    另一名被执行人辛某因家庭琐事与哥哥发生争执,2009年哥哥前来家里探望老母亲时,辛某用菜刀将哥哥左手砍伤,法医鉴定为轻伤,而且达到了十级伤残。辛某因此被判入狱8个月,附带民事赔偿46000余元,出狱后辛某却一直不肯支付民事赔偿金。

    19日下午,市南法院执行局高副局长告诉记者,19日共带回5名被执行人,除了其中1名拖欠银行贷款的被执行人向法院交上了20万元的执行款外,包括潘某和辛某在内的另外4名被执行人均被处以司法拘留15天处罚。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老赖宁被拘不“拔毛”
油画联展
快速路两侧高炮广告牌全清
二房东连骗四户租金4万元
百岁老人微创手术成功
以优质服务打造群众满意窗口
创新带动计生动态管理
胶北镇弹性工作为群众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