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4月19日讯(记者 李虎)记者从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泰安市开始推荐评选优秀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被评选为泰安市优秀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将受到表彰,考核合格者,每人每年可获得500元奖金。
据了解,按照推选办法,凡在泰安市县(市、区)以下基层农业站、所、场(圃)工作的技术推广人员,能够模范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为科教兴农提供技术服务,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大专以上毕业生工作满3年、中专毕业生工作满5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选市优秀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在工作上有发明创造,技术上有重大改进,近3年(指2008年、2009年、2010年,下同)内获得过县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推广新技术、新成果,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并对本地农业新技术推广起到较大促进作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钻研业务,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从事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以来获得过县级以上奖励或先进工作者称号。
泰安市优秀基层农业技术人员上届管理期满,在管理期内又做出突出成绩的,可以连续参评。连续参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被聘任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相关条件。
被评选为泰安市优秀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奖励,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奖金列入市财政预算,每人每年500元,由市业务主管部门按年度发放。享受上述待遇的,不影响正常的晋升工资和领取应得的各类津贴、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