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泰安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实施泰城城中村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要求,泰城城中村改造坚持“自求平衡、一村(居)一策”和节约用地的原则,2008年先行确定10个村作为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9月初确定试点范围,10月初完成项目报建手续,力争10月中旬前全面铺开试点村改造建设。
此次改造将严格有关程序,泰山区、岱岳区政府对试点村有关材料将严格审核把关,拆迁方案和回迁安置方案须经全体村民签字认可,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