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20日讯(记者 李文鹏) 20日,省检察院在济南召开人民监督员选任大会,向28名新一届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颁发证书。这些人民监督员将有权直接介入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活动,了解案情和有关法律适用情况,阅知案件主要证据,监督范围为“七类案件或事项”。
我省作为首批10个试点省份之一,自2003年10月起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此次选任的28名人民监督员,是自去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以来,省检察院选任的首批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有权直接介入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活动,了解案情和有关法律适用情况,阅知案件主要证据,监督范围为“七类案件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