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通讯员 李晓斌) 4月17日早上,环卫工人刘某正在街上打扫卫生,突然被车辆撞倒,之后司机驾车逃逸。最终,肇事者来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
17日早上5时17分,历下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泉城路县东巷路口,一辆轿车撞倒一名环卫工人后逃逸,环卫工人受伤严重。历下交警大队立即启动逃逸案件侦破预案,成立“4·17”逃逸事故侦破小组。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封锁现场,并且立即勘查走访。
之后,民警通过对现场遗留的碎片初步确认,肇事车辆系白色丰田轿车。由于案发正值周末,且时间较早,现场目击证人均未看清肇事车辆的车号,只记得号牌前两位为鲁AM。根据这一信息,民警确定了500辆嫌疑车辆,并一一进行排查。
当民警排查到一辆轿车时,发现车辆登记的车主信息与住址不符。民警通过对车主登记住址的邻居反复询问,得知车主母亲丁某的电话,然后电话联系了丁某,民警得知车主是邱某。随后,民警又电话联系了邱某,而令民警想不到的是,其电话一直处于无人应答状态。民警最终认为邱某具有较大嫌疑。民警又与其母亲丁某取得联系,想通过她联系邱某。丁某终于答应与儿子邱某联系。
19日上午,民警根据线索来到邱某租住处准备对其进行抓捕,但邱某没有出现。民警再次与邱某通话,对其进行思想工作,上午11时,邱某驾驶肇事车辆来到历下交警大队交通肇事处理中队投案自首。
经查,4月17日5时15分,邱某驾驶这辆轿车沿泉城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县东巷路口,将正在路上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刘某撞倒。案发后,由于害怕,邱某立即驾车逃离了现场。经医院检查,被撞环卫工人刘某脑震荡,肩胛骨和腰部受伤。
目前,邱某因为交通肇事逃逸已被治安拘留15天。邱某还要面临2000元罚款和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