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文鹏
4月20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全省法院2010年度审结的十起有重要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
潍柴动力维权成功
谢文飞在香港注册成立案外人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委托烟台假日公司定牌加工,福州通天公司推广、销售“张裕”葡萄酒。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将他们告到了法院。
法院认为,将内地知名企业的字号或驰名商标在香港等地区注册为企业名称,然后以所注册企业的名义授权内地企业生产与知名企业同类的商品,造成了市场混淆,属于侵害知名企业名称权或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因而不能不予以打击,以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在“潍柴”作为企业简称、企业字号的诉讼中,身为原告的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主张“潍柴”是其多年使用的企业简称和企业字号,拥有“潍柴”的在先使用权利,而被告山东潍柴工贸有限公司恶意注册“潍柴”字号及与“潍柴”相关的商标并生产、销售侵权商品,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该案,法院认为,“潍柴”是驰名的经备案的企业简称和已获注册的企业字号,与两原告已建立稳定的联系。山东潍柴工贸有限公司将“潍柴”作为其企业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企业简称能否给予企业名称权保护,应当从简称的来源、简称的使用情况、简称是否与企业建立起稳定的联系等方面来确定。
给职工发“假名牌”一企业被告侵权
王喜增系“连续注射器注射量调节装置”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其认为新达器械厂生产“连续注射器”的行为侵犯了其专利权,请求威海市知识产权局作出行政处理。威海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侵权成立,并作出专利纠纷处理决定。
新达器械厂认为被告认定其构成侵权的事实不清,行政处理程序存在瑕疵,遂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告的专利纠纷处理决定。济南中院一审认为,被告威海市知识产权局所作的处理决定,违反了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并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专利纠纷处理决定,限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青岛红领集团有限公司起诉称,枣庄矿业集团新安煤业有限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其职工大量发放假冒原告注册商标的衬衣。尽管被告抗辩其是煤炭生产企业,发放衬衣的行为属于使用行为而非生产行为,不应承担商标侵权责任。但法院认为,被告向其职工大量发放假冒原告注册商标的衬衣,并拒不说明所发放衬衣的来源,主观恶意明显,应推定其是侵权衬衣的生产者。
网站告赢网络接入服务商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百度网站(www.baidu.com),是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网站。而使用青岛联通网络上网的用户在登录该搜索引擎网站进行搜索时,青岛奥商网络公司、青岛联通公司共同对网络用户的搜索行为进行了干预,使两被告预设的广告网页在正常搜索结果网页出现之前强行弹出,百度方面认为该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该案为我省首例网络接入服务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法院认为,网络接入服务商利用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便利条件,单独或者与其他网络服务商共同对服务对象的搜索请求进行人为干预,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