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0日讯(记者 田宗媚) 4月20日,岚山交警大队从社会各界聘请了21名市民为执法执纪监督员,本报记者徐艳名列其中。这些监督员将有权对岚山交警的执法、执纪进行监督,对社会各界反映的交通管理和交警队伍情况进行反馈,聘期为两年。当天,岚山交警大队向聘请的21位执法执纪监督员发放了聘书。
岚山交警大队大队长纪现伟说,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是为了监督民警的日常执勤执法行为,帮助民警发现问题和不足,然后大队将根据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
记者了解到,这些从市民中诞生的执法执纪监督员,不但能对交警的执法情况及警风警纪等情况进行监督,而且有权反映、传递广大市民对交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月20日,受聘的执法执纪监督员共提出了20余条意见和建议,交警部门表示将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