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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斗车撞人致死后逃逸
民警通过车轮毂上附着物揪出肇事者
  • 2011年04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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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0日热线消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张常青) 一男子开着翻斗车与一辆三轮车相撞后,三轮车驾驶人当场死亡,自以为没留下任何线索的开翻斗车男子驾车逃逸。民警对附近工地排查时,发现一辆翻斗车的车轮毂上有红色疑似油漆物,通过比对最终确定了嫌疑人。 

    4月14日上午8点52分,莒县交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案:在招贤镇东泉寨村南交叉路口处发生交通事故,一开三轮车的人躺在路上,肇事车辆逃逸。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三轮车驾驶人已经死亡,现场没有任何散落物,也没有目击者。

    民警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东泉寨村北有一水库最近几天在进行清淤施工,有几辆翻斗车运送污泥,案发道路是必经之路。民警随即到施工水库工地进行了解,得知最近几天在工地上拉污泥的有四辆翻斗车,于是对四辆翻斗车进行排查,在排查到莒县招贤镇孙某所驾驶的鲁GVP3**号牌翻斗车时,发现在翻斗车右后轮毂上有红色疑似油漆物,确定鲁GVP3**号牌翻斗车有重大嫌疑,并请技术人员对翻斗车附着疑似油漆物与三轮车油漆物进行了提取。

    随后民警将提取物送淄博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物证研究所进行鉴定,经检验鉴定确认:鲁GVP3**号牌翻斗车右后轮毂上疑似油漆物与三轮车上油漆颜色与成分均一致。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嫌疑人孙某交代了事情经过。

    4月14日上午8时30分,孙某驾驶翻斗车到招贤镇东泉寨村北面水库装运污泥途中,行至村南一交叉路口处,将三轮车挂倒,致三轮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孙某驾车逃离了现场,本想没在现场遗留下证据,民警不可能找到他,没想到还是被抓获了。 

    目前,孙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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