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21日讯(记者 李钢) 21日,全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将在全省农村实施为期五年的“乡村文明行动”,力争到2015年底,使70%以上的村达到县(市、区)级以上文明村标准。
由于“乡村文明行动”涉及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方方面面,工作任务繁重。因此,行动以行政村和新型农村社区为基本单位,确定了六项重点工作任务,包括村容村貌建设、村风民俗建设、乡村道德建设、生活方式建设、平安村庄建设、文化惠民建设等。行动还将通过文明户、文明村(社区)以及新农村新生活、新农民新形象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整合多方力量,创新形式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