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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开展“限价药”巡查
拒不降价 将被曝光
  • 2011年04月2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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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1日讯(记者 王琳)近日有消费者反映,潍坊市部分“限价药”未按标准执行,一些药品根本没有降价。从21日开始,潍坊市物价部门将在全市开展降价药品巡查活动。未按规定执行降价的,将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被曝光。

    日前,国家发改委下发了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从3月28日起下调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的药品价格,主要包括用于治疗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其中包括青霉素片、罗红霉素片、阿莫西林、头孢等市民常见药。但是,近日物价部门却接到群众举报,潍坊部分药品没有严格执行国家降价标准,一些药店仍按原价格对药品进行销售。

    因此,潍坊市物价部门决定,根据市民举报,在全市开展一次“限价药”巡查。物价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这次巡查的重点是国家规定降价的药品是否按规定执行,有无推迟降价或者不按规定幅度降低价格。目前,物价部门已向各药品零售企业发放了“关于认真落实降价药品价格的提醒函”,要求企业根据下调后的药品价格,对本单位经营的药品价格进行自查,强化对本单位药品价格的自我监管。

    据了解,本次巡查具体由物价检查所实施,各县市区物价检查所对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巡查,检查方式采取本级巡查为主,市物价检查部门对巡查情况进行督导。另外,市民有发现药品价格比规定售价高的情况,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物价部门将对其重点检查,并依法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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