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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违规租车将吊销经营许可证
  • 2011年04月2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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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1日讯(记者 张永斌) 旅行社如违规租用非旅游包车客运车辆,旅游主管部门将责令其停业整顿,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违规的,将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4月21日,从市旅游局行管科获悉,为从源头治理旅游用车安全,保障游客出行安全,《山东省旅游包车客运管理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实施,该科将向市内各旅行社转发该《办法》。 

    《办法》中要求旅行社租用车辆时,必须选择经过交通运输部门许可的旅游客运单位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旅游客运车辆,并与旅游客运经营单位签订租车合同。 

    据了解,按照规定,日照市如有旅行社违规租用非旅游包车客运车辆,旅游主管部门将责令其停业整顿,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违规租用非旅游包车客运车辆的,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如果旅行社租用非旅游包车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旅游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吊销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一年内发生两次死亡3人以上或一次死亡10人以上责任事故的,交通部门将责令旅游包车客运经营单位停业整顿,整改不合格的,吊销其营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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