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4月21日讯 (记者 邢振宇)21日,记者从枣庄市体育部门获悉,今后各区(市)均要建立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全市学校将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力争到2015年学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
据了解,枣庄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制定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和竞赛,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全市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有明显提高。全市要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普遍达到其基本要求,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在学校体育方面,意见要求,各学校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体育活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做一次课间操、两次眼保健操,开展好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进校园活动,实现全市各中小学校体育“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
意见要求,各区(市)均要建立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应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学生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和节假日应向学生开放,不得将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新建学校设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学生人均体育活动面积要求。同时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与农村中小学体育设施建设结合起来,完善农村学校体育设施。
“数”说五年目标
学校体育方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面达到100%,学生普遍达到其基本要求,合格率达到95%以上,优秀和良好的比例有较大提升。2015年前,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达到3—5所,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达到70—100所,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达到150—200所。
在青少年体育训练上,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业余运动队。在办好市级体校的同时,每个区(市)至少成立一所规范化“三集中”少儿竞技体校,不断扩大青少年业余训练载体建设规模。2015年前,争取创建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3—5所、各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30所、国家级青少年户外活动营地3—5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