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现行的个税起征点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记者采访发现,即将提高的个税起征点,让很多工薪阶级得到了不少实惠,但也有专家认为,调整后的个税起征点仍有点低。
省的钱对家庭是个帮助
在市区一企业工作的张琳拿到工资条后第一眼先看收入,第二眼就要看缴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前两天拿到去年的工资条才发现,自己去年交了3600多元个税。”张琳感慨说,这3600多元,能买上一平米房子呢。张琳说,他2月份应发工资是5191.45元,扣除保险184.8元,缴纳个税326元,实发工资只剩下4680.65元。
已婚的张琳说,眼看双方父母都渐渐年老,家庭医药支出还要看涨,“这次个税起征点提高,每月能节省几百元,对家庭是个不小的帮助。”
“提高个税后省下的钱,连一支雪糕都买不起。”市民肖淑敏说,她每个月收入两千元左右,今年3月份,她的收入应发金额为2011.84元,扣除0.59元的个人所得税,她的实际收入为2011.25元。这次个税起征点提高后,她每个月只多收入0.59元。肖女士开玩笑说,每个月只多收入了一个馒头钱,她周围的朋友收入情况大致相当,个税起征点提高对目前生活基本没影响。
个税起征点不应“一刀切”
1980年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共调整过两次。第一次是2006年1月,免征额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第二次是2008年3月,免征额从1600元调整到2000元。
临沂大学商学院齐春宇副教授认为,此次将个税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是一种进步,但仍有些偏低。
齐春宇说,如果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过低,就很难起到税收的公平性调节作用。“起点为3000元,基本还是都由中低收入者交税,并没有起到让收入多者多交税的效果。”齐春宇说。
对于不少人认为,个税起征点标准要分不同地区收入区别对待的看法,齐春宇并不赞同。他认为,居民收入具有连续性,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可能很快就会超过新的起征点,而个税起征点的变化需要一定时间,在确定起征点的时候,应该考虑到居民收入的动态性,最终确定一个具有一定前瞻性的起征标准。 本报记者 刘海蒙 郇恒吉 左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