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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施工,男子不幸坠亡
责任谁担,家人物业各执一词
  • 2011年04月2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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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郯城人刘夫胜一直以打零工为生,4月19日早上,他到郯城县尚城嘉园小区遮盖通往楼顶的出口,没想到却在施工时从楼顶摔下身亡。

    事故发生后,尚城嘉园小区家晟物业在支付了2万元丧葬费后就玩起了失踪。刘家人想找物业讨说法,物业却说刘夫胜当天是在为他哥哥工作。

    刘夫胜家人:出事时他受雇于物业

    “19日上午10点30左右,我接到家晟物业公司经理李建国的侄子的电话,说我弟弟从楼上摔下来了,让我赶快过去。10点40分左右,我赶到了现场。”刘夫胜的哥哥刘福军说,他赶到现场时,弟弟仰面躺在地上,只有自己的妻子站在弟弟身边,家晟物业没有一个人在场。

    刘夫胜的侄子刘大勇告诉记者,他赶到现场后发现,他叔叔根本就没有戴安全帽,身上也没有系安全绳。“我叔叔当天是在从事高空作业,但他身上一点安全防护设备都没有。”刘大勇认为,是家晟物业雇佣了他叔叔,物业在让他叔叔从事高空作业时,没有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据刘大勇介绍,当天和他叔叔一起工作的还有一位年轻人,是家晟物业公司经理李建国的侄子。他叔叔从楼上摔下后,那个年轻人就跑了。

    “20日,派出所把我们和家晟物业经理李建国叫到一起调解。当时,李建国拿去一张借条,上面写着借给刘夫胜丧葬费2万元。当时我在上面签了字,并且拿到了2万元丧葬费。”刘福军说,20日之后,他们就再也没见过李建国了。

    物业公司经理:刘夫胜是在帮他哥哥干活

    记者联系了家晟物业经理李建国。对于刘家人提出的刘夫胜当时是在为物业工作的说法,李建国表示,刘夫胜根本就不是在为物业工作。刘夫胜出事的那幢楼是他哥哥刘福军承建的,刘夫胜当天是在为刘福军工作,而且刘夫胜当天是自己过去的,根本就没有通知物业。

    针对李建国的说法,刘福军表示,刘夫胜出事的那幢楼确实是他承建的,不过已经交房近1年了,有竣工验收报告为证,现在房子已经和他的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了,刘夫胜当天是被李建国的侄子叫去帮忙的,根本不是在为他的公司做工程扫尾工作。对于李建国的说法,刘福军认为他是在推卸责任。

    律师:责任认定要先确定死者为谁工作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铭信律师事务所的彭昆明律师。彭律师告诉记者,要确定谁为刘夫胜的死亡担责,要先确定刘夫胜到底是和谁发生的雇佣关系。如果刘夫胜是被物业公司叫去的,那么刘夫胜就和物业公司形成了雇佣关系,物业公司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物业公司能够证明,刘夫胜当天是在为他哥哥刘福军工作,刘福军就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文/片 记者 胡跃东

    业公司人去楼空事故发生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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