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5日讯 (记者 周广聪)为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工作,提高学校卫生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幼儿的身体健康,相关部门将在6月中旬到7月底对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开展综合卫生监督检查。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卫生综合监督检查》的通知,此次检查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重点检查乡镇寄宿制学校。城市学校检查覆盖率达50%以上,乡镇学校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托幼机构达100%。检查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控、学校卫生室依法执业、饮用水卫生、学习环境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