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5日热线消息 (通讯员 张守国 记者 孟凯)苍山一男子孟某凭借自己混社会多年的复杂经历,帮人找到丢失的车辆后,却向失主索要4万元的“信息费”,不然就不告诉失主车辆的下落,不想自己的做法触犯了刑律。
2月26日,枣庄市市中区谢先生的帕萨特轿车,在其所居住的小区内被盗,谢先生一边向当地警方报案,一边找亲戚朋友帮忙打听车子下落。
谢先生找到了苍山籍的朋友张某,要张某找找熟人帮助查找。张某很快想到了在枣庄混社会的老乡孟某,让孟某帮助打探线索。
大约七八天后,孟某凭借自己多年混社会的复杂背景,打探到了所丢失车辆的下落,并告知朋友张某,说车辆已找到,但谢先生要想找回被盗车辆,需支付给他4万元的“信息费”,否则他不会告诉任何人车辆的下落。
失主谢先生闻悉后,多次找孟某交涉,对方毫不让步。迫于无奈,谢先生支付给孟某4万元现金。找回车辆的谢先生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遂找律师咨询,律师告知谢先生,孟某的做法确实不妥,构成了违法犯罪,可向其要回支付的所谓“信息费”。谢先生找到孟某,但孟某拒不退还非法所得,并声称自己的做法合情合理。
迫于无奈,谢先生到当地警方报了案。枣庄警方迅速立案侦查,但孟某闻讯畏罪潜逃。苍山警方接到枣庄警方的协查通报后,派出警力布控抓捕。4月24日,苍山警方获取孟某匿藏在其亲戚家中的可靠消息,将孟某抓获归案。
目前,孟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苍山警方移交至枣庄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