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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出租车也收燃油附加费
有关部门释疑:燃气出租油气混用
  • 2011年04月2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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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5日讯(见习记者 曹思扬) 自4月20日零时起,青岛客运出租汽车开始征收一元钱的燃油附加费,有部分市民对燃气出租车也征收燃油附加费表示质疑,相关部门称燃气出租车只是油气混用车,青岛不存在完全燃气的出租车。

    记者随机采访了约20名市民,几乎所有市民都称在打车时并没有在意车是烧油还是烧气,但对燃气出租车也要征收一元钱燃油附加费,市民们都发出了同样的疑问:“油价涨了,用油的出租车要加收燃油费,可以理解,但天然气本来就比汽油便宜,为什么燃气出租车也要多收一块钱?”

    青岛市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驾驶员王升伟师傅认为燃气出租车收附加费合情合理,他说:“这个肯定要收,按照以往的惯例,只要油价涨了,天然气也迟早会涨,而且现在的出租车大都是油气两用,在上坡路段或气不够的情况下都得烧油。”青岛海博客运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1000辆出租车已经全部从燃油车改成了燃气车,该公司的营运部经理万琳说:“现在很难界定一辆出租车到底是烧油还是烧气,燃油车改装成燃气车后,仍保留着燃油管道,以便在天然气不够用时或爬坡路段烧油,而且气罐的容量有限,一罐气很难满足一个班的运营需要,所以在时间紧急的情况下,的哥们还是会选择烧油。”

    青岛市物价局收费处的工作人员说,该不该收取燃油费国家有着明确的规定,而且这个规定没有区分燃油还是燃气。青岛市运管局政工处负责宣传的蔡先生告诉记者:“青岛市现在大约有一万辆出租车,油气改造的车辆不过两千辆,而且油改气后在一些爬坡路段司机还是会选择烧油,所以只是属于油气混用车,青岛现在不存在完全燃气的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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