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4月25日讯(记者 冯琳 侯书楠) 25日中午,市民张女士在纪念路一家店内看了菜单上的蛋炒饭图片后点餐,蛋炒饭上来之后,张女士发现实物与图片相差甚大,让人没有食欲,质疑店家行为属欺诈消费者。威海市工商局12315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只要菜单明码标价,便不属欺诈消费者。
25日中午,市民张女士到纪念路一家餐馆点餐,看到菜单上的蛋炒饭图片里有胡萝卜、豌豆等配料,五颜六色很是诱人,便点了一份。可是蛋炒饭上来后,却只有鸡蛋和葱花,颜色单调昏暗,与菜单图片相差甚大,让人看起来没有食欲(如图)。张女士拿过菜单图片对比,发现菜单图片下方并未注明“图案仅供参考”之类的字样。“吃了几口我就不愿意吃了,我是冲着胡萝卜和豌豆点的,实物既然没有,我也没有食欲了。店家这样做是否属于欺诈消费者?”张女士询问道。
威海市工商局12315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菜单上最主要的部分是菜名及标价,图片并不强制印制。店家只要在菜单上明码标价,便不属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但对于张女士的遭遇,工作人员建议市民在点餐时理性选择,不要被可能不真实的图片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