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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更多烟民“圈进”吸烟室
  • 2011年04月2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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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正浩

    从“五一”开始,全国在公共场所就全面禁烟了,省城也将大规模落实这一细则(详见今日C07版)。对这一决定,众多“非烟民”是举双手赞成的。但是我也有个困惑,禁烟归禁烟,我们有没有考虑在公共场所设置专门吸烟室或相应的硬件建设,以解决烟民这一群体的特殊需求呢?

    吸烟有害健康,这样的道理现在不用宣传人人都知道,但是,香烟又是一种合法的消费品,即使禁烟,现在还处在倡导阶段和一些特定的活动区域,在国家没有明令禁止销售香烟或强迫个人不能吸烟的情况下,我们还不能剥夺烟民的消费权利。

    话又说回来,每个人都有抽烟的权利,也有消费香烟的自由,但是这一权利或自由,得放在公共利益的立场上去对照,像有些人在电梯里照样吞云吐雾,显然就是为满足自己的一时之快而不顾其他人的感受,等于是污染公共环境,是对其他非烟民健康权的侵犯。

    因此说,这次实行的公共场所禁烟并不等于说不让大家不再抽烟,而是要求烟民选择合适的时间和合适的地点,比如在办公场所、会议场所、商场、酒店等,不能想抽就抽。

    公共场所禁烟,就涉及到个人利益和公共的利益的平衡,我们在保护公共利益的同时,也得考虑如何保护个人的利益,这不是谁让步的问题,而是都要保证互不侵犯。为保证烟民的权利,建议在公共场所适当开辟专门的相对密闭的吸烟场所。

    现在省城有些写字楼里,就有专门的吸烟室。在日本的飞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商场里,都有专门的吸烟室,烟民要吸烟,全都在这个相对封闭的空间里过瘾。在公共场所隔离出这样一个相对封闭的吸烟室,烟民非烟民井水不犯河水,何乐不为呢?

    对于公共场所禁烟,济南市也做好了“大力宣传”的准备,我们也习惯于“一阵风”、“大呼隆”,我想在公共场所禁烟上,仅靠宣传恐怕是不够的,只有充分考虑烟民的需求,在公共场所设立相对密闭的吸烟室,这种人性化的做法,才是推行公共场所禁烟、保证空气清洁的最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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