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6日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任娇燕) 市民张先生通过小广告找到一维修人员上门修打火灶,谁知打火灶当天好了第二天却彻底坏了,维修人员也一再推诿不肯上门。由于维修方留下的经营地址与现场不对应,工商部门无法受理该投诉。
近日,市民张先生做饭时打火灶打不着,正在着急的时候,他看到自家防盗门上插着一份维修各类家电的小广告,便拨打了上面的联系电话。不到一个小时,一名维修人员上门,自称是人民路某家电维修部的工作人员。这名维修人员一阵忙活后修好了打火灶,张先生当场试验并爽快付款。谁知第二天,打火灶再次失灵,无论如何再也打不着了。张先生马上联系维修方,对方却一再推诿不愿上门,最后干脆不接他的电话。
张先生将此事投诉至鞍山一路工商所,工商人员根据张先生提供的名称和地址进行了电脑查询和现场检查,都没有发现对应的企业或业户,通过114查询维修方的服务电话,得知该电话是浮山后区域的号码。工商人员认为,这意味着该维修方提供的可能是假地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投诉首先应有明确具体的投诉对象,而张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工商部门无法受理。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通过小广告找来的上门服务人员往往只留下联系电话,使得售后服务无从保障,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投诉无门,增加了维权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