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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推销者,让人很头疼
执法人员称将劝导商家文明经营
  • 2011年04月2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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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平路上,一男子对过路女性穷追不舍。

    文/本报记者 王帅 实习生 乔小林 片/本报记者 侯书楠

    “美女,你好,不要害怕,我不是来推销的……”不知道你有没有被拦下并被告知这段话的经历。在市区人流密集地区,很多推销员拦下年轻女性进行产品宣传,这种“拉客”式推销也给许多女性造成了困扰。

    半路遭“堵”惹人烦

    “他说可以免费体验,我说没时间,他却拦着我不让我走。”市民张女士向记者诉说了她的经历。26日,在和平路附近,路过的张女士忽然被一只横在眼前的胳膊吓了一跳,一名男子拦住她,滔滔不绝地向她讲解“形象设计”相关内容,并表示可以免费体验。由于该男子用胳膊拦住了张女士的肩膀,拒绝后的张女士想走却走不了,该男子尾随她一段路程后终于放弃纠缠。而张女士担心,穿着夏装时会被这些人占便宜。 

    遭遇街上推销“拦路虎”围堵的人不在少数,市民李女士回想自己的经历时表示,推销者会一直用语言和动作纠缠,企图说服行人去他们的营销场所。“这不是强拉顾客吗!”被推销者抓过胳膊的李女士决定以后遇上这些人时躲着走。而市民郑女士虽被拦堵过很多次,但至今她都不知道那些人经营哪些业务。

    市民冯女士对付他们有自己的一招,即不说话、不回应,这样推销者们就知难而退了。然而用此方法虽然颇有成效,但冯女士还是被“组团”而来的推销者们折腾得够呛。

    年轻女性是主要目标

    记者来到光明路步行街附近看到,果然有衣着时尚的男子“活跃”在步行街上,发型和穿戴比较新潮,胸前悬挂着工作证,手中拿着宣传单。他们不断在来往的行人中活动着,并挑选合适的推销对象。确定推销对象后,他们很有礼貌地打招呼,并进行沟通。若对方拒绝,他们不会放弃,而是会对行人穷追不舍并讲解公司相关内容,有人甚至会用肢体拦住对方。

    据了解,遭到“堵截”的对象绝大多数是女性,年轻人居多,女性单独逛街时最容易被拦截,结伴行走的女性也是被拦截对象。遇到突然被拦截的情况时,不少像冯女士一样的女性会面无表情地快步走开,而有些女子会礼貌性地听他们介绍,当她们拒绝后,这些男子便伸出手臂阻拦或紧跟被拦女子,边走边继续劝说,经不起“软磨硬泡”的女性便跟着他们去店里了解产品相关情况。

    一名叫“维龙”的推销员告诉记者,上街推销是让市民了解公司业务的一种方式,并不是欺骗行为。他介绍,女性比较爱美,公司的业务也主要是针对年轻女性,所以年轻女性便成了他们的“围堵目标”。

    不文明推销应杜绝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拨打了位于光明路附近的某形象管理机构投诉电话。一位叫“麦子”的负责人表示对这种情况并不知情,并表示“决不允许强拉客人的行为存在”。他介绍,由于店面地理位置偏僻,公司派员工在人流密集的步行街做宣传,以提高知名度。他表示,员工不礼貌行为是对公司形象的损害,若顾客或行人遇此尴尬情况,可拨打公司投诉电话,公司会对员工做出相应处罚。 

    对这种宣传方式,很多人表示“无法接受”,每天上班途经步行街的小刘表示,公司宣传应采用文明方式,方法不当会损坏公司形象。山东悦程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芬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若在推销过程中造成人身损害,则触犯法律。第九条中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商家不应进行强制销售或推销。

    威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牛建军介绍,目前法律上对这种语言宣传行为没有规定。由于此宣传行为并未摆摊和非法占道,所以无法依据法律规定介入管理。如今是创文明城的关键时期,从道德层面来说,应杜绝不文明的推销方式。他表示会联系相关部门对商家此种行为进行劝导,并通过本报呼吁各商家文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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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邀别人共餐?餐后逼人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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