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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上网每小时不超过一元
驻泰高校各类收费有了新标准
  • 2011年04月2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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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4月26日讯(记者李芳芳 通讯员 王丰德)26日,记者从泰安市物价局获悉,为规范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规范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其中,上网服务费、补办证卡工本费、资料复印费等七项费用都做了明确规定。

    泰安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服务性收费是指高校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自愿选择的服务收取的费用。代收费是指高校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服务性收费包括上机上网服务费、补办证卡工本费、档案查证及翻译费、信息检索查询、资料复印费、校医院收费和培训费、其他服务项目共七项费用。其中,上机上网服务费每小时不超过1元,实行包月的,每生每月不超过30元;学生各类证卡需要补办的,每证卡不超过6元(校园一卡通不超过15元),校徽每枚不超过2元;学校为已毕业学生查阅有关档案并提供书面证明的,可适当收取费用,每人次不超过10元。

    代收费项目有教材费、学生防疫费、军训服装费、公寓用品代收费和超定额水电费共五项费用。其中,高校为学生代购公寓用品,应在寄发学生录取通知书时,注明代购公寓用品的项目与价格,供学生选择,不得强制统一配备。在保证学生正常生活和科学计量的前提下,学校可对学生宿舍用电、用水实行定额管理,超过定额的部分可以收费。具体定额在每生每月不低于2.5吨水、5度电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一年按10个月计。

    据了解,公办高校代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民办高校收费使用税务票据。高校实施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当依法公示,按规定填写山东省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表,按收费管理权限报经物价部门审核后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学生、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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