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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画院获评“示范单位”
  • 2011年04月2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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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6日讯(记者 田宗媚) 记者获悉,日照农民画院近日获得了“共和国经济建设文化产业示范单位”称号。

    4月23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召开的第二届“时代楷模———共和国经济建设杰出贡献人物事迹报告会暨民营经济科学发展论坛”上,日照农民画院获此殊荣。据该画院院长蒋先生介绍,日照农民画院充分利用农民画资源,已经开发出了十几款衍生产品,包括农民画艺术丝巾、办公用品系列、家居系列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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