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4月26日讯 (见习记者 白雪岩)每三年一次的滕州市劳动模范评选,在经过进一步公示和资格评审后,评选出的100名滕州市劳动模范于4月27日在滕州宾馆进行表彰。
据滕州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8年以来,滕州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人物。为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和劳动群众投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滕州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今年“五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滕州市劳动模范。
根据《滕州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按照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评选表彰100名劳动模范,由滕州市政府授予“滕州市劳动模范”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并一次性奖励每人1000元。
据了解,在本次评选的100名滕州市劳动模范中,其中职工劳模79名,农业劳模21名。一线职工所占比例不少于50%(其中企业一线工人不少于一线职工的30%),专业技术人员及科教人员不低于20%。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不超过15%。女职工占10%左右。少数民族职工、农民工应占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