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4月26日讯(记者 陈洋洋) 26日上午,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中级法院、公安局等7部门联合举行知识产权知识宣传。记者从现场解到,聊城市中级法院不到4个月处理知识产权案70余起,多为网络和商标侵权。
26日上午,知识产权局、中级法院、公安局等7部门联合举行知识产权知识宣传。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陈庭长表示,年初至今,一共受理知识产权相关案件70余起,达到去年一年的数量。他介绍说,这些侵权行为多为商标侵权和网络侵权。这些侵权行为大多是故意行为,也有少数是疏忽导致的侵犯。
“网站和网吧里播放的电影,就很可能侵权。”陈庭长表示,按照法律规定,网站、网吧里的歌曲和电影及KTV里的歌曲等要取得相关的传播许可,或者交纳一定的费用,才能使用。从网络上擅自复制、下载影视作品赢利的行为,也是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另外,商标类侵权的案例也较多,有的商家伪造外观和名称相似的山寨产品,有的则直接是名称和包装完全一致、质量很差的假货。
他表示,随着时代的发展,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有增多的趋势,市民和经营者要积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另外,一些商家并非完全不懂法律,但他们往往抱有侥幸心理,为了一己私利做出侵权行为,最终会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