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李飞)28日,济南供电公司联合公安部门展开反窃电专项行动,集中查处电耗子窃电行为。天桥区清河小区一窃电用户被稽查人员中止供电。
28日上午,济南供电公司稽查大队、天桥供电部联合公安民警开展了反窃电专项检查。在天桥区清河小区,稽查人员发现一用户存在电表外私自接线,导致电表计量电量降低甚至没有电量的窃电行为。“之前每个月抄电表收电费时,该用户用电量一直正常,近期发现该用户的用电量突然明显减少,经核对系统,发现该用户属于用电异常。”济南供电公司稽查大队的稽查员告诉记者。随后,稽查人员检查了该用户的电表,确认了其窃电事实,并下达了窃电通知书。
由于实施窃电行为的用户家中无人,供电部门稽查人员对该用户的电表实施了拆除,并对其中止了供电。“之后我们将计算该用户的窃电时间和窃电量,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稽查人员告诉记者,窃电嫌疑人除了补缴之前窃电的电费外,还需要向供电部门缴纳窃电电费三倍的违约金。
据济南供电公司稽查大队负责人介绍,自今年1月份以来,供电部门已经查处二三十起电耗子窃电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