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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柜不消毒放杂物 从业人员拿不出健康证
部分公共场所卫生“不靠谱”
  • 2011年04月2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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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8日讯(记者 盛文静) 商场的工作人员拿不出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美容院的专用消毒间变成杂物房,消毒柜不消毒,里面居然还放了一瓶醋。28日上午,2011年青岛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仪式启动,执法人员对青岛的部分公共场所进行了集中整治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问题突出。

    28日上午,记者跟随卫生监督局监督八科的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同安路的青岛奉天惠旅游商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商场的卫生许可及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商场工作人员拿不出卫生许可证,抽查其中4名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商场也不能提供,一位姓张的负责人解释说,他们管证件的工作人员当日没上班。

    据了解,卫生部新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监督八科杨鸿宾主任称,新法实施后,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处罚的最高限额从原来的800元提高到3万元。“我们要求商场工作人员29日下午之前必须带卫生许可证到指定部门进行检查,否则将依法进行处罚。”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闽江路上的一家美容会所,发现该美容院的消毒间卫生状况极差,消毒柜成了杂物箱,里面居然还放着一瓶醋。盛放拖鞋的消毒桶里还装着毛巾,各种杂物随意摆放。执法人员检查了其中8名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只有2人拿出了证件,但已经过期,其余6人都没有出示。“这家美容院问题比较突出,执法人员已经对其立案,将进行处罚。”杨鸿宾说,按照旧法规定的话,应该对其处200元钱罚款,但按照新法,处罚的最高限额为2万元。

    杨鸿宾介绍,此次“蓝盾行动”是以新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为契机,一方面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情况进行整治检查,一方面让这些单位对新法有个了解,抓紧整改,5月1日后处罚力度将会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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