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4月27日讯(见习记者 景佳 马骉 通讯员 吕兆如) 牡丹区牡丹办事处村民刘某、陈某夫妇在自己家的院子里种植了400余棵罂粟。因触犯有关法律,刘某夫妇日前被拘留十五天。
据警方介绍,今年春节期间,刘某、陈某夫妇与朋友聊天时,有朋友对其指点,如果能在自家院里种植—些罂粟,到罂粟成熟时还能换—些零花钱。听到朋友的建议,又考虑到种植罂粟还能赚钱,李某夫妇心动起来。今年3月初,刘某、陈某夫妇开始在自己家的院子里种植罂粟。4月中旬,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牡丹派出所民警在李某家中走访时,发现了刘某夫妇二人在其屋前院子里种植的罂粟,立即进行查处。
在民警教育下,二人认识到种植罂粟触犯了《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在分局刑警大队禁毒民警的配合下,民警对刘某夫妇种植的罂粟进行了铲除。经禁毒民警清点,刘某夫妇二人共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430棵,刘某夫妇二人也因涉嫌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被菏泽牡丹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