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8日讯(记者 张卫建 通讯员 韩雷 王小鹏) 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针对目前滨州市小清河沿线排污超标的现状,该市将从现在开始对部分不能稳定达标的重点工业企业,实行限期治理、限产治理,确保3个月内稳定达标,如果仍不能实现稳定达标,坚决实行停产治理。
据介绍,近年来滨州市小清河流域点源治污能力不断提高,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等配套设施加速建设运营,流域水质不断改善。2010年8月起,小清河流域内4个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省政府要求的“鱼类生存指标”。市控以上6个断面2010年COD、氨氮浓度较2009年分别下降了14.5%和5.6%,整体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但小清河流域断面水质和工业点源治理仍存在较多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现有达标成果还比较脆弱,省控断面时有超标、区域差距较大,部分河流长期超标,其中邹平胜利河大营桥是监控高新区的市控断面,2010年除9月份达标外,全年监测严重超标。
为此,滨州市将强化对超标排污企业的监管,确保所有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对邹平县、博兴县及高新区的部分不能稳定达标的重点工业企业,从现在开始分别实行限期治理、限产治理,确保3个月内稳定达标。如果仍不能实现稳定达标,坚决实行停产治理,并给予顶格处罚,同时将处理情况通报金融部门并在新闻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