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侯文强 实习生 李晓慧
从5月3日开始,芝罘区将开始办理补缴社保费的业务。未参保的芝罘区居民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在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后享受养老金待遇。原参加了新农保,尚未达到领取养老金的居民,也可参加城镇职工保险。
补缴社保费的最晚申请时间至6月底。7月1日起,自愿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将不再允许补缴。
申请地点:户籍所在地居委会
“市民只需要和居委会打交道,不用再各个部门到处跑。”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负责人介绍,参保方式简单易行。各街道办事处的辖区居民,由居民区统计,经街道办事处人社服务中心登记审核后,报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即可。
从5月3日开始,参保居民可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彩照三张,到所在居民区办理相关手续。参保居民需要具有芝罘区户籍、符合相关规定、未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才可进行申请。
最早时限:不能突破1998年
在2010年12月31日前,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居民,以上年度全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1320元为月缴费基数,养老保险以20%的缴费比例,医疗保险以4.55%的缴费比例(不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补缴一定年限的社会保险费后,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统
筹。
其中,补缴最早时限不能突破1998年。参保居民需到1998年1月1日前已满16周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医疗保险男缴满25年、女缴满20年,方可办理退休手续,且补缴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的芝罘区居民,可继续缴费,直至满15年。医疗保险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以退休当年的缴费基数一次性补齐后,即可办理退休手续。
待遇享受:满15年可领养老金
符合补缴条件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后,继续缴费满15年且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按退休当年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统筹办理退休手续后,按照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统筹的相关规定享受养老、医疗待遇。
退休人员去逝后,其直系亲属可一次性领取1000元丧葬费和10个月全省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不过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去世的,按规定只能领取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部分。
农保衔接
原来参加了新农保但尚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标准的居民,也可选择参加城镇职工保险。不过参加城镇职工保险后,自参保之日起,不再享受新农保的财政补贴和基础养老金。
对已缴纳新农保的个人和集体部分,可选择到达领取年龄只享受个人和集体部分的计发待遇,也可选择终止新农保关系,一次性结清个人账户;对已开始领取待遇的人员,自享受城保待遇之日起,只享受新农保个人和集体部分的计发待遇,不再享受财政补贴和基础养老金待遇。
业务办理单位
芝罘区劳动保险处
6225621、6239941
芝罘区医疗保险处
6151519
只楚办事处6876610
世回尧办事处6012249黄务办事处6730565
卧龙园区2128381
幸福办事处6807144
芝罘岛办事处6851058奇山办事处6226267
毓璜顶办事处6245781东山办事处6213701
向阳办事处6200393
通伸办事处6253867
凤凰台办事处6531052白石办事处6249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