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尉伟 通讯员 张航鹰) 4月29日上午,文化西路省中医附近,一男子庞梓(化名)在公交车上猥亵一女青年,被济南公安公交分局第一派出所的民警抓获,而这已不是他第一次被抓。两年前,他就曾因此被警方处理过。
29日上午11时许,文化西路一辆东行的公交车上人满为患,20岁的张萍心里盘算着,自己何时能到站下车。
拥挤、炎热不是问题,让她烦躁的是身后那个“包角”。
当车行至文化西路时,张萍感觉到有异物在身后蹭来蹭去,她以为车厢拥挤,那个“硬物”可能是有人背的皮包“包角”。
“异物”触碰愈加频繁,扭头一看张萍羞愧难当。她立即拿起手机拨打了110报警。
“异物”不是包角,而是身后一男子裤裆处“搭起的帐篷”。
接到报警后,济南公安公交分局第一派出所的民警将那名男子当场抓获。这名男子叫庞梓,26岁,未婚,泰安来济打工人员。
“我看她挺像我前女友。”庞梓说,看到张萍后,他就动了占对方便宜的念头,趁着人多挤到了张萍身后。
不过,上网一查民警发现,庞梓已不是第一次犯案。2009年5月,他就曾因在公交车上猥亵女子而被处罚。
进入夏季,随着气温升高,公交车上的类似案件也逐渐增多。济南公安公交分局第一派出所的李咏利提醒,对待公交车上的性骚扰,女性朋友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一味地逃避,逃避只会让对方得寸进尺;同时,即时拨打110报警,找几个目击的乘客做证人。如果乘客的手机有照相或摄像功能,可以抓住几个关键动作拍下来,更能成为警方惩治猥亵犯罪的有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