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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食品添加剂均需“二次上架”
  • 2011年05月0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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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5月3日讯(记者 李飞 通讯员 王冰 李倩) 济南市将开展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集中整治行动,并要求经营者对所有食品添加剂采取“二次上架”的形式进行自查。

    工商部门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同时督导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采取“二次上架”方式,将食品添加剂全部下架,逐个品种清查,通过自查的,方可允许二次上架销售;未通过自查的,要自行下架封存,记录下架档案,向辖区工商部门报告。对于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清晰、质量不合格的食品添加剂,辖区工商所将封存登记、追溯供货源头和销售流向。

    对未建立供货商、购货商档案、进销货记录,食品添加剂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清楚的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工商部门将一律责令停业整顿。

    工商部门将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配合,利用经营者建立的供货商档案等基本信息,及时追溯非法食品添加剂源头,切断非法食品添加剂的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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