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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传出多重利好
五项重点医改情系民生
  • 2011年05月0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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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枣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枣庄今年医改将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其中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医保,在资助困难人群参保、加强异地就医结算、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向民生倾斜,努力建设“幸福枣庄”。

    1、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医保。

    2、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

    3、基本实现参保(参合)人员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或结报)。4、免费为15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

    5、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

    2011年,枣庄将把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

    进一步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参合率继续稳定在95%以上。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保、新农合目录内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积极开展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新农合个人缴费提高到50元。

    根据规划,2011年枣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120万人,参保率提高到95%以上。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逐步将省管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纳入属地职工医保统筹范围。

    困难人群参保可获资助

    全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资助困难人群参保,资助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门诊救助。逐步降低、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同时,促进失业人员参保,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纳入职工医保。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落实灵活就业人员、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等人员选择性参保政策。

    推广“一卡通”省内异地即时结算

    在2010年的基础上,今年枣庄将继续推广就医“一卡通”等办法,基本实现参保(参合)人员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或结报)。加强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建设,探索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就地就医、就地即时结算。在全市范围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即时结报。同时,将着力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完善缴费年限和待遇水平相挂钩的办法,鼓励居民连续参保缴费。

    记者了解到,枣庄将继续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对医药费用的制约作用。对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在医保支付比例上给予倾斜。改革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大力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

    村卫生室实行药物零差价

    枣庄今年将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6月底前将所有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时,基本药物将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确保药物品质和安全。

    在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的同时,枣庄将同步落实基本药物医保支付政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基本药物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85%,进一步提高医保乙类药品中的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支付水平。

    此外,还将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使用的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品种)全部通过。

    2011年,枣庄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在不增加群众现有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比例。

    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

    2011年枣庄将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更多扶持,使每个人口超过30万人的区(市)至少有1所基本达到二级甲等水平的县级医院。

    2011年,枣庄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继续做好中央投资卫生项目建设工作,全面完成省规划村卫生室建设任务,每个区(市)有1-3所达标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都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覆盖每个行政村。

    记者了解到,枣庄将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巡回医疗。鼓励有条件的区(市)积极建立全科医生团队,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等适宜技术和服务。

    建立医保诚信评价制度

    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医疗保险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服务行为。研究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处罚力度。

    与此同时,枣庄将做好各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和管理的衔接,实现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参保。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与特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积极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全面开展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11年,枣庄将全面开展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

    全市将完善并严格执行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和考核办法,2011年实现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左右。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做好农民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数分别提高到15万人、4.5万人以上。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

    同时,继续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全面完成补种任务。在前两年工作基础上,再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2.8万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

    此外,2011年枣庄还将免费为15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复明手术。

    本报记者 孟君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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