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片 本报记者 崔滨
此次国家发改委重提商品房明码标价,内容与十年前相差无几,唯一的变化是具体规范了落实的细则,“旧瓶新酒”会改变房价“雾里看花”、“高高在上”的现状吗?
亮出底牌开发商也喊好
11日上午,省城三孔桥街盛世名门售楼处里排满一面墙的房价公示牌,让前来看房的市民杨莹眼前一亮。
在杨莹目光锁定的该楼盘1号楼三单元的一套住宅信息公示表里,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以及在售的房屋套数、已销售的情况等内容让她一目了然。
“以前看房子,都是追着售楼顾问询问价格和数量,经常是今天一个价、明天一个价,还老说要买就抓紧订,不然没有房源了。现在有了这个价格公示牌,我们关心的价格和数量情况都在上面。”杨莹说。
作为开发商实行“饥饿营销”的重要手段,模糊房价信息和房源数量,让购房者摸不清底牌这一招看起来要无用武之地了。
山东建大教育置业的负责人姜涛告诉记者,“明码标价对房产交易环节的管控非常具体,细节非常周到。这种规范交易环节、增加透明度的做法,也有利于房地产企业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先报高价再打折一律不予通过
并不是所有的开发商都有如此高的认识。“五一”期间,商品房明码标价开始执行时,省城不少开发商出于自身的利益不愿意明码标价。
在济南市物价局局长孙建民看来,之前的监督力度不足和违规成本过低,是房地产开发商执行明码标价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济南规定商品房明码标价10年了,只在今年开出了一张几千元的罚单,政策落实得确实不够好。”
“这个月下旬,全市物价部门还将对省城全部在售的200多处楼盘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于执行不力的开发商,还要通过媒体进行公开点名曝光;而且省里马上要出台相应的处罚细则,对违规的开发商进行经济和行政处罚。”孙建民说。
对于近期在房地产圈中流传的“先报高价再打折”的规避手段,济南市建委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王汉玺表示,市建委将对每家开发商提交的价格信息进行后台审核,“预售审批中,凡是标价明显高于同地段同等条件楼盘的,以及同一楼盘前期开盘价格的,一律不予通过。同时,对于每日进行网上签约的交易房屋,建委还将在后台进行审查,如果成交价格与之前公示的明码标价价格严重不符的,建委将停止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