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军 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下大队副大队长
大家好,我是本期的读者编辑徐军。自从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实施以来,“醉驾入刑”这一话题成为各种媒体争相报道的一大热点。作为一名从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交通警察,在工作中曾多次目睹酒驾给人们带来的惨痛教训,现场血肉模糊的残肢断臂,受害者家属失去亲人痛彻心扉的哀嚎,虽然已过去多年,但每当我接触到酒驾这个字眼,那一幕幕血色的印象总会从脑海的深处浮出来。朋友们,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康,请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忠告。